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汽车总站
站前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场地)招租公告
一、出租人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站务分公司。
二、出租地址
位于海口市龙华区迎宾大道5号海口汽车总站站前电动自行车停车场。
三、基本情况
序号 | 出租物名称 | 经营范围 | 经营要求 | 面积(㎡) | 公开比选招租条件 | 备注 | ||||
保证金(元) | 月租金底价(元) | 每平方米单价(元/㎡) | 租赁期限(年) | 资格要求 | ||||||
1 | 海口汽车总站站前电动自行车停车场 | 仅限于电动自行车停车场经营,不得改变用途、转租转包。 | 根据海口市发改委《关于海口市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设施车辆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2024〕1号)文件规定,车站等场所收费标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临时性停放:1元/辆.次,2元/辆.夜。 | 320 | 18000 | 6000 | 18.75 | 1 | 具有3年以上(含3年)停车场经营管理经验,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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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提交材料
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五、报名截止
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1日上午9时至2026年7月7日下午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迎宾大道5号海口汽车总站一楼综合办、联系人:陈先生13078919750。
海汽集团海口站务分公司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