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6至2027年度到期或新增拟租赁资产选聘
评估机构的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至2027年度到期或新增拟租赁资产进行市场租金评估,现邀请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竞争参选,公告如下:
一、选聘基本信息
1、业务委托方: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对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至2027年度到期或新增拟租赁资产进行租金评估,公开面向社会选聘8家评估机构。
3、项目基本情况: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至2027年度正常租赁期满及新增拟租赁资产共计252处合并36宗,含房屋和土地面积共计136703.68平方米。
二、评估服务费用
根据《海南省房地产评估收费行业指导意见》的相关服务项目计费方法,结合企业实际业务量情况,对2026至2027年度到期或新增拟租赁资产,评估服务费用具体如下:意向报名者须同意《2026年至2027年租赁期限到期及新增拟对外租赁资产明细表》中的共计252处合并36宗拟租赁资产对应的评估服务费用(价税合计)为¥282000元,含评估机构业务人员的差旅、食宿费、交通费等。不可预见性资产,其房屋面积小于500平方米、土地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的,评估服务费按3000元/处计算;房屋面积大于或等于500平方米、土地面积大于或等于2000平方米的,评估服务费按5000元/处计算。每半年按派工单和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结算。
三、评选要求
1、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执业资质两年以上,且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的评估机构;
(2)企业注册资本100万以上(含100万),属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3)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且在承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评估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的资产评估机构;
(4)有能力按照业务约定书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评估工作任务;
(5)评估机构须同时具有资产评估、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三个资质,在本机构注册的资产评估师不少于5名(不含5名)并通过资格年检;
(6)资产评估事务所需要在注册所属地财政厅和自规厅取得备案,并近两年在当地资产评估协会综合评价中获得A级及以上评级。
2、评估报告要求:
报告中须采用市场法等不少于两种评估方法,且在评估每一宗资产过程中,须附有周边同类业态的交易案例。
四、其他要求
1、委托方随机选定评估名库里的评估机构并派单,接到工单的评估机构在3天内必须派出不少于1名注册评估师在内的2名评估工作人员到资产现场开展资产评估工作,否则属自动弃权行为,属自动弃权的评估机构将不再进入名库之中。每宗(处)项目进场后5天内提交评估报告(初稿),委托方反馈意见后5天内提交正式评估报告。
2、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中须采用市场法等不少于两种评估方法,且在评估每一宗资产过程中,须附有周边同类业态的交易案例。
3、委托方根据评估机构提交评估报告中的评估价格,经过两轮公开招租后没有招到符合条件承租人的,评估机构需免费为该资产租金再次进行评估。
五、比选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13楼建设运营部报名。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报名者,请于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 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海口市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13楼建设运营部获取比选文件。
七、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2026年4月2日15:3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5楼会议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比选开始时间);
2、未按要求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海汽内网(内部OA办公平台)、外网(http://www.0898hq.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13楼建设运营部
联 系 人:杨先生、龙先生、符先生
电 话:0898-65342405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