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新汽车客运总站项目(一期)1#楼和3#楼房屋招租公告
一、出租人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昌江分公司
二、出租物业基本情况
昌江新汽车客运总站项目(一期)1#楼和3#楼房屋位于昌江县石碌镇昌江大道141号,出租面积共计10001.68平方米(面积按实际测量为准),其中1#楼房屋一至三层7205.08平方米、3#楼房屋一至三层2796.60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经营范围及其他事项
(一)出租方式:公开招租。
(二)租赁期限:9年9个月(含筹备期限)。
(三)业态范围:商业经营。
(四)其他事项:按现状交付。
(五)特别说明:昌江新汽车客运总站项目(一期)1#楼和3#楼房屋暂无产权证,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因无产权证可能产生的风险及相关后果,且承诺无需出租人赔偿或补偿任何费用或减免、退还租金,并就此向出租方提供书面确认文件。
四、报名提交材料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五、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8日17:30止。
六、报名地点
昌江县石碌镇昌江大道141号昌江新汽车站海汽昌江分公司综合管理部。
七、招租事项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八、联系方式
邱先生,13178959778。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昌江分公司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