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汽贵宾车队有限公司
车辆保洁公开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经海南海汽贵宾车队有限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批准比选,比选人为海南海汽贵宾车队有限公司,资金由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内部和外部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
(一)车辆数量
车辆数量约300辆(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保洁地点
海南海汽贵宾车队有限公司三公里场地(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海榆东线海湾海汽加油站旁)。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原则上为壹年。因开发三公里场地而提前终止协议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四)保洁费用
采取包干形式。
三、比选人资格
(一)比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需求。(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实业单位法人证原件扫描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并能开具合法税务发票能力。
4.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引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申请。
7.具有国有企业控股背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项目安全问题的;
6.被海汽系统其它单位列为不良(诚信)供应商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比选申请报名
申请报名: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至12月2日(星期一),工作时间上午8:00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五、公告发布
本次公告同时在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外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队长,联系电话:18608989904(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