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海汽广场首层房屋招租公告(第三轮)
一、出租人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昌江分公司
二、出租物业基本情况
昌江海汽广场首层房屋位于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北路71号昌江海汽广场,招租面积为5589.91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经营范围、免费装修筹备期及其他事项
(一)出租方式:公开招租
(二)租赁期限:9年(租赁期限不含装修筹备期,装修筹备期为90天,装修筹备期内提前营业的按月租金的50%收取租金)。
(三)业态范围:商业、超市等。
(四)其他事项:
1.昌江海汽广场外广告位归业主方所有。
2.承租人使用的水电费由其自行负责(安装智能水表、电表,先充后用)。
3.房屋按现状交付使用,涉及到房屋改造、水、电、变压器增容增压等问题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四、报名提交材料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五、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2年11月15日17:30止。
六、报名地点
海汽集团昌江分公司三楼综合部
七、联系方式
邱先生,13178959778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昌江分公司
2022年11月9日